节能评估报告是指根据节能法规、标准,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。节能评估文件是由有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智力型劳动成果,用于获取节能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、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中立达咨询吴工论述: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各级部门负责。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,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。企业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。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,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,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,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
哪些项目需要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出具节能评估文件
项目投产后,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以上(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,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),或年电力消费量**过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以及用能工艺复杂、节能潜力大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、规范建设,单独进行节能审查,项目单位单独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出具项目节能评估。